教学管理制度
来源: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发表时间:2016/7/30 9:19:11教学管理制度
科教科工作职责
科教科是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全院的教学、实习生管理、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科研项目申报、重点学科建设,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1、依照大学制定的教学任务书,负责安排全院的本专科的临床课程教学、见习工作。负责协调教学过程中的授课、出卷、监考、阅卷、成绩等工作。
2、负责湖南中医药大学的本专科及外校自联生的实习工作,负责制定实习轮科计划,督促实习纪律。
3、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开题、答辩等工作,协助研究生导师管理研究生临床实习工作。
4、负责重点学科的申报,监督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医院科研项目及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实施检查和成果鉴定、申报奖励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6、负责组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相关专业的申报,督促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开展、实施、验收等工作。
科教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教学、科研等工作,协助院长策划全院的教学、科研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课题的攻关和重点学科建设。
2、督促检查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和各项任务的落实与组织实施。
3、指导临床科室做好教学、科研本职工作,开展临床教学,引进、推行最新教学科研成果。
4、深入各临床科室指导临床教学,经常听取带教老师和学生的反馈意见,及时解决教与学存在的问题。
5、负责组织临床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督促检查学生的考试、考核工作。
6、负责科研课题、教改课题、科研经费及教学经费的审批。
7、督促各部门做好教学、科研辅助工作,促进医疗、教学、科研的全面发展。
8、组织全院的科教工作会议。
9、督促、指导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的开展。
科教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及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
2、组织制定本院教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在每年年底进行检查与总结。
3、拟定有关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改革制度、经费开支方案,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4、抓好全院教研室建设、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两次,每月组织一次教学工作检查,督促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5、每周督促落实学生管理工作。
6、重视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检查落实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7、每周一次检查本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工作未及时完成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确保较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8、参加有关教学和继续教育的必要的培训班或会议,不断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经验,创造性开展工作。
9、组织协调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的开展,并定期核查正开展项目的相关事项。
10、做好办公室安全工作,做到人离前关闭所有电器,人离门上锁。
(副科长参照执行)
教务干事职责
1.在科教科科长的领导下开展本院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工作。
2.按照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安排全院的教学进度、课表、学生实习轮科并督促落实,负责教学酬金的核算工作。
3.深入教室、各临床科室了解学生上课、见习、实习情况及思想动态。
4.协助做好理论课讲授、临床见习和实习教学质量评价的分析统计工作并记录备查。
5.负责安排落实各教研室的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
6.处理日常有关调(停)课等事宜。
7.处理教学方面的有关报表,提供教学方面有关情况和资料。
8.配合做好新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配合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9.做好办公室安全工作,做到人离前关闭所有电器,人离门上锁。
10.协助本部门其他工作。
教研室主任职责
1.在主管教学院长和科教科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2.组织制定本教研室发展规划,主持研究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完整的学期授课计划,落实教学人员。
3.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负责组织集体备课、预讲、听课、小讲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工作,重视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每学期听课在8次以上。
4.协助大学做好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5.协助科教科做好见习、实习同学的管理。
6.积极开展教学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教学工作会议,研究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
教学秘书职责
1、在科教科和教研室主任领导下,组织开展本教研室教学工作。
2、具体做好教学安排,编制课表,课前两周发放授课通知单,并督促实施。
3、安排好临床见习和实习,并督促严格按规定进行。
4、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存档,负责收集、保管教学材料。
5、组织并参与各项教研活动,每学期听课8次以上;负责教学酬金的统计、发放。
6、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及时向教研室主任及科教科研部汇报。
7、实施上级部门分配的教学、科研任务。
带教老师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教纪严肃,品德高尚。
2.掌握本门课程的发展方向和最新成果,主持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每年都有教学论文发表或研究成果,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主持或参与该课程的教材建设。
4.负责课程的教学质量达到校级精品课程要求,教学质量考核总体达到优秀。
5.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设岗课程,授课时数不少于本专业该课程学时数的10%。
6.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7.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工作认真负责,对学生要求严格,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教学人员职责
助教职责
1.承担本专业教学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讨论和实验课、技能训练等教学工作,经批准可担任本课程部分课堂教学工作。
2.参加方剂学实验室的建设,组织和指导实验。
3.协助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本学科教学、科研方面的管理工作,协助教研室老师搞好教学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科研、科技开发等科学技术工作。经常听课,提高教学水平。
5.积极参与本教研室其他活动,出谋献策。
讲师职责
1.系统地担任本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学生技能训练。
2.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参加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3.参加科研、科技开发等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本学科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4.担任教学、科学管理工作,参加教学改革的研究工作,协助学生工作部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根据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活动等教学工作。
6.积极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帮助提高其教学水平,承前启后,互帮互学。
副教授职责
1.坚持教学并指导技能训练,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2.掌握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并开展学术报告,主持和参加科研、技术开发等科技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主持或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工作,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4.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充实实验内容。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指导进修教师。
6.协助学生工作部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担任教学、科研等管理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技活动等教学工作。
教授职责
在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下,还须领导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根据需要并通过评审确认后,指导博士研究生。
主讲教师负责制度
1.主讲教师应努力提高本学科理论、业务水平,应能独立地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2.主讲教师应由正、副教授、讲师担任,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由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在上级教师指导下担任。
3.主讲教师对所授班级的本学科教学质量负责。主讲教师的教案应交教研室主任审阅。
4.对实行培养性讲课的助教和新开课的教师,主讲教师应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试教、预讲,试教成功后,再报系和教务处同意,方可正式讲课。
5.主讲教师要负责指导本学科学生,安排好答疑、考核等各环节的教学工作。
6.主讲教师要及时了解本学科教学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教学督查制度
1.预讲制度
①所有任课教师,在讲授新课之前,都必须在教研室试讲。试讲合格后,才能正式授课,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都必须参加本教研室的试讲活动。
②副教授与教授首次讲授的内容,应在本教研室内作示范性教学。讲课计划必须在教研室进行讨论。
③新教师担任讲课任务前,必须将讲稿和讲授提纲交辅导教师审阅,并根据辅导教师的意见修改完毕,做好教具准备后,在教研室内预讲,预讲满意后再正式向学生讲授。多次预讲不满意,不能担任讲课。
2.听课制度
①教研室内所有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必须参加听课。
②教研室正、副主任、教学秘书,本教研室的教授和副教授,必须听青年教师授课,并认真提出意见。
③听课和评教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安排,所有教师参加。
教学检查制度
1.为全面提高教单质量,在教务处、科教科直接领导下,全年进行l~2次系统的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并结合听课和教学督导活动情况进行教学质量和授课水平的评价。
2.接受校、院两级督导机构的不定期检查和指导,并接受教务处的常规教学检查。
3.处理教学过程中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教研室内部经常性地对教学环节质量进行检查。
5.教学环节,授课水平严格要求,总体评估,其结果可作为年度内考核教师的重要依据。
师资培养制度
1.凡毕业分配到本教研室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调入本室的教师,均应进行在岗培训,边学习边实践。
2.培养的内容包括:爱岗敬业精神,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行为举止、修养、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
3.制定师培规划时要根据本室师资构成情况,注意年龄结构合理及有利于职称结构形成梯队。
4.不同职务的教师连续工作不同年限后,均可得到进修培训机会。如毕业生/助教连续工作2年,可脱产进修学习6个月至1年,讲师在岗位职务上连续工作3年,可脱产进修学习3~6个月。
5.政治素质、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培养,还可遵循上级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轮流培训学习。
教研活动制度
l.教研活动每月开展l~2次,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
2.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教案设计、教学法研究、试讲、预讲、示范教学、听课评课等多种内容;
3.每次教研活动都必须进行认真讨论,详细记录。
4.注意及时总结经验,探索新方法,每2~3月向系办汇报教研活动情况。
会议制度
1.每学期教研室必须组织2次以上教研室会议,由每日教研室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各教师到会。
2.参加会议者应做好记录。
3.必要时应及时将会议重要内容向领导汇报。
4.教研室内部不便外传内容应限制外传。
5.重要会议一律不准请假,不准请人代替开会,特殊情况须报告上级部门批准;
6.注意遵守会场纪律。
听课制度
1.全院性的教学活动,示范性的教学课,要求全体老师参加听课。
2.新分配来的教师上课,教研室必须组织预讲,全体老师听课,并提出意见,指导新老师越过初次教学关。
3.新教师必须坚持系统性听课,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学习。
4.刚出版的新教材,必须由教授或讲师作指导性上课,全体老师参加,并讨论新科技知识的传授方法。
5.教材中重点、难点的内容,教研室应组织讨论,共同研究授课方法。
6.对晋升职称的老师,要求教授听课,衡量教学效果,为晋升职称提供依据。
7.对学生反映差的教师,教研室须组织老师听课,集体查找失败的原因,帮助解决教学问题。
8.听课教师必须按时到达教室不得影响课堂纪律并作好听课笔记。
教师听课评教制度
1.教研室各位教师在完成好各自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间互相听课,原则上要求教研室正、副上任每月听课2~3次,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每月听课3~4次,助教每月听课4~5次。
2.教师听课必须认真作好笔记,于每季度末统一送交教研室。
3.教师听课情况由教研室统一登记。
4.不定期地请院或部督导小组听课。
5.评教结果及督导小组听课意见随时反馈给教师,以改进教学方法,并将所有资料存档,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教研室试讲制度
1.新调入教研室的老师先经教研室主任面试合格后,再进行试讲。
2.新调入老师试讲教材及内容由教研室主任指定。试讲时,参加试教评审的人员应包括学院人事科、科教科及有关领导以及教研室全体老师。试讲情况及评审意见由教研室秘书记录存档,并上报有关部门。
3.各课程换用新教材,亦应进行教研室内部试讲,由全体教研室老师参加,试讲完毕应进行讨论,形成基本共识。试讲情况应由教研室秘书记录存档。
辅导答疑制度
1.对学生进行本门课程的辅导答疑是教研室全体教师应尽的义务,应该作为正常教学环节任务认真完成。
2.辅导答疑内容包括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作业指导等。教学辅导答疑应严格按考教分离原则进行。
3.辅导答疑可选择在课内、课外。原则上每两周利用晚自习时间到所教班级进行1~2次辅导。
4.辅导答疑后情况应作详细记录并存教学档案。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研室)必须按照《教研室工作评估标准及细则》、《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及细则》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并有专人保管。
2.对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文体各科室必须有登记,文件精神对科室人员传达后传达者应有签名和时间记载并将文件立即归档,以备检查。
3.各科室每学期结束时应对本学期教学资料如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表、周历表、备课记录、教学业务讨论等资料分门别类归档。每学年应对教学资料进行一次大整理,并将该学年教学档案按类别用棉线(绳)装订成册保存。
4.每半年对各科室教学档案进行一次检查,一年进行一次大检查指出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教学资料的完善。
5.各科室的教学档案不得随意外借,借出教学档案必须经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方可借出。
教研室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1.本教研室所有图书资料由专人专柜管理。
2.所有图书资料分类归档并进行登记。
3.借阅实行详细登记,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需超过一周者,由教研室主任签字批准。
4.图书资料限于本教研室人员,特殊情况需由室主任签字,借阅时限不超过一周。
5.教研室人员应爱护供阅的图书杂志,若有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