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湘医改办发【2015】6号《关于转发<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启用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我院将严格执行湘发改价服【2015】108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湘发改价服【2015】1090号文件《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
四问公立医院改革
问题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有7项任务:
一是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
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五是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强化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六是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七是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问题二:什么是药品零差率,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药品零差率”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过程中,以购入价出售给患者。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价由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院药品销售执行“原价进、原价出”原则。通过药品零差价销售,医院不再以销售药品为营利手段,同时医生不以开药增加业务收入,减少大处方和过度用药现象,促进科学诊疗、合理用药。
问题三:医药价格改革改什么?
一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补偿。改革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按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药品差价总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投入进行合理补偿。
二是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如: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项目纳入诊查费,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诊查费中分设西医诊查费、中医辨证 诊治费、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
三是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在按项目成本定价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降低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提高诊查、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问题四:价格改革会增加病人负担吗?
这次改革主要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注重医院、患者、医保之间负担的平衡。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解决,并且要求医院严格执行调价方案,加强管理、主动控费,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上不增加。
这次改革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次均费用有所减少,但也有少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差异、个性化需求、药占比低等原因,有可能个人负担会有所增加,如口腔治疗的患者。